(一)激励龙头企业满产达产
对城区2025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奖励:新增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奖励5万元、新增产值1亿元至2亿元(不含)奖励10万元、新增产值2亿元及以上奖励20万元。
(二)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对城区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期间用电量同比正增长,且一季度完成产值2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推动工业企业投产进规
对城区2025年一季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工业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现有奖励政策基础上再额外奖励1万元。
上述第(一)、(二)条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