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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荆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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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11:28 来源: 荆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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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响应“双减政策” 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持续规范校外培训 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和校外培训负担
  荆州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发布了 关于荆州市义务教育学校 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其中规定 荆州市 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 70元/生·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 65元/ 生·月 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一) 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 生·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5 元/ 生·月 (二) 收 (退) 费方式实行按月收费,按天退费。
  二、 工作要求 (一) 认真执行收费政策。 学校作为收费主体,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各地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认定) 课后服务费应予减免 。 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 扩大收费范围。(二) 加强经费保障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对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支出、小规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资金差额,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资助制度,补助学校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积极探索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课后服务收费预算管理,规范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收支行为。(三) 严格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应主动在门户网站、校内醒目位置公开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学校不得收费。 每学期末学校应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试行,至2023年2月5日止。 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何艺伟
  审核: 安娇姣
  终审:程亮
  出品: 荆州日报新闻梦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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