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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做新冠抗原检测,每人次15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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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6 10:02 来源: 十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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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4月8日前明确政策,对于 公立医疗机构 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以下简称“新冠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 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收费总额,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设置封顶标准。 现阶段封顶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 具备条件的,可将封顶标准调低至更合理的水平。
  对于群众单纯检测新冠抗原的,应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免收门诊诊查费; 对于患者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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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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