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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专汽资质企业“宣誓”:拒绝违法违规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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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2 16:05 来源: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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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细落实汽车行业整顿规范要求
  营造公平、规范、健康的发展环境
  推动随州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
  5月10日
  市汽车行业协会四届三次会员大会
  暨专汽行业公约宣誓大会召开


  会上报告了汽车行业协会近期工作,举行了新会员授牌仪式,审议通过了《随州市汽车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解读了《随州市专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来自全市汽车行业60余家会员单位在《公约》背景墙上签名承诺,共同维护随州专汽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制定自律公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行业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信兴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促进我市专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提质增效。
  《公约》规定:
  要严格标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式车辆生产经营管理。
  具备专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危化品车辆生产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包给挂靠非资质企业(含资质企业内承包的第三方企业)生产;
  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合格证管理,建立危化品车辆合格证管理和销售档案,不得出让、买卖合格证;
  严禁非法改装、伪装、加装危化品罐式车;
  完善危化资质企业生产工艺、质量、检测标准和档案建设,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符合“一车一检”制度要求;
  加强现场管理,采购零部件要完全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在企业生产经营上,《公约》规定不得有以下十类违法违规行为:
  (1)无专用车生产资质进行非法改装;
  (2)“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违法违规生产改装;
  (3)非法拼装汽车、倒卖报废汽车及零部件;
  (4)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销售车辆及零部件;
  (5)买卖、转让合格证,不具备检验能力和条件,对未经检验的车辆及零部件签发合格证出厂销售;
  (6)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注册商标、公章等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
  (7)设立虚假或违规网站从事宣传和销售;
  (8)违法违规上牌;
  (9)无危化品罐式车生产许可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罐式运输车辆;
  (10)利用合同欺骗或侵犯用户、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市场竞争方面:
  《公约》提出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抵制低价倾销,扰乱市场行为。
  加强对经销商进行注册制监管,对于恶性低质低价经销商行为,资质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经销商公司进行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经营合法性、税收等开展综合审查与治理。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公约》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资质企业开发创新产品,避免同类化恶性竞争,不抄袭、仿冒、侵权。
  在人才管理方面:
  《公约》要求会员企业不乱挖人才,抵制恶性跳槽行为。
  建立企业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骨干技术工人备案制度。
  离职人员受聘新企业时,须出具原企业的离职证明。
  在市场营销方面:
  《公约》倡导诚信经营,真实营销,维护随州“中国专用汽车之都”形象。
  加强合同管理,专用车销售合同须统一使用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专用车销售合同范本,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界定售后服务责任,对经销商、资质企业与客户不产生售后服务关系的情况必须在销售合同中界定。
  违反自律约定,怎么办?
  在《公约》的执行上,市汽车行业协会将牵头建立相关人员和特聘专家组成的行业自律信用评价委员会,定期对会员的行业自律信用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结论,向协会理事会提出奖惩建议。
  对违反行业自律的会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实施行业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协会相应的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


  会议提出:
  要凝聚共识,充分认识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要高度重视行业内部暴露出的生产模式粗放、低端同质严重、产品质量堪忧、营销手段混乱、售后服务滞后等问题,高度警惕外部激烈竞争的危机,摈弃低端、低价、低质的错误思维,朝着“专精特新”的方向迈进。
  要高位推进,切实形成行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规范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坚持优化服务,搭建赋能平台;坚持品牌引领,擦亮金字招牌。
  要与时俱进,树立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忧患意识、自律意识,不断培育行业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来源 :全媒记者林超
  编审:许享红
  编辑:伍雅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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