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科技部门发布支持企业稳增长5条措施
-点击 蓝字 ↑【恩施发布】 关注我-


为进一步助企纾困解难题
真帮实助促实效
我州科技部门结合实际
发布支持企业稳增长 5条 措施。
↓ ↓ ↓
一、培育创新主体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对获评湖北省百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
2.对首次通过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实行175%税前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提高到200%)”优惠政策。
4.入库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年有效期内享受研发费用2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5.高新技术企业在融资、贷款上金融部门给予便利度。
二、搭建创新平台6.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对首次创建成功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30万元。
三、开展科技项目
7.鼓励支持企业申报争取科技部、省科技厅各项科技项目。
8.组织开展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破解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9.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州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企业,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证明,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选育科技人才11.支持企业争取申报省级“双创”战略团队(科技创新战略团队、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认定后可享受30-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认定为州级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10-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12.省、州、县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选派到企业、农村合作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全媒体记者陈航 通讯员陈世华
编辑|陈 航
审核|毛国寅
签发|周志宏



为进一步助企纾困解难题
真帮实助促实效
我州科技部门结合实际
发布支持企业稳增长 5条 措施。
↓ ↓ ↓
一、培育创新主体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对获评湖北省百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
2.对首次通过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实行175%税前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提高到200%)”优惠政策。
4.入库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年有效期内享受研发费用2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5.高新技术企业在融资、贷款上金融部门给予便利度。
二、搭建创新平台6.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对首次创建成功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30万元。
三、开展科技项目
7.鼓励支持企业申报争取科技部、省科技厅各项科技项目。
8.组织开展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破解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9.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州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企业,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证明,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选育科技人才11.支持企业争取申报省级“双创”战略团队(科技创新战略团队、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认定后可享受30-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认定为州级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10-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12.省、州、县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选派到企业、农村合作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全媒体记者陈航 通讯员陈世华
编辑|陈 航
审核|毛国寅
签发|周志宏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