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装月饼超过500元,重点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明确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公告在坚持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合理定价,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二是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三是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 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四是要求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经营者, 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五是要求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应遵守相同政策规定。
六是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需与线下经营者同样遵守相关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加强对平台内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 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应督促平台内经营者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
七是要求行业组织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倡导不使用鱼翅、燕窝等珍稀食材,鼓励绿色、简约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 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 对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平台内经营者,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内从事月饼销售活动。
今年中秋节前,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开展“天价”月饼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豪华酒店、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来 源 /新华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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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云峰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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