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主任会议
决定于8月21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8月1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道伟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志敏、杨军安、叶华、李晚霞,秘书长胡明刚出席会议。
会议拟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于8月21日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将上述报告、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湖北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市县两级人大特色亮点工作交流互鉴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大工作联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的意见》《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工)委兼职委员履职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跟踪监督提高审计整改效果的实施意见》,决定将上述意见印发实施,不断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茂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