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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供水、供电、供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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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09:43 来源: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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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收费行为,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4月23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单位、企业发布了规范民用“三表”计量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该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及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公用事业收费及民用计量器具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强化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到位。

  各相关单位及企业安装民用“三表”前,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首次强制检定,取得合格标识后方可安装。严禁使用未经型式批准或质量不达标的计量器具,杜绝计量作弊行为。执行政府定价及指导价项目应严格遵循收费标准与减免优惠政策;市场调节价项目需依据成本、服务及市场供需合理定价,恪守公平诚信原则。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抄表操作流程,严禁估抄、错抄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各相关单位及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民用“三表”计量及收费管理制度,确保器具质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须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价格,确保公示内容完整准确。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实行在用设备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周期轮换机制,动态更新检测数据,保障计量结果精准可靠。

  各相关单位及企业须全面核查现行收费政策,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整改违规收费行为,主动公开收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投诉受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计量收费争议并反馈结果。对计量异常或投诉的器具,应立即停用并启动仲裁检定程序,送检期间须更换合格器具保障正常供应,建立问题器具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更换。

  该局强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关注供水供电供气计量、价格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广大企业、群众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反映。(记者 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