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释放新一轮政策红利
11月21日,宜昌公积金一系列新政开始执行。
放宽“认房”政策,宜昌区域外住房不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认房”政策,在核定房屋套数时,仅根据所有借款人宜昌区域内登记的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房屋套数。
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贷款无需提供保证人。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商品房期房时,只要任意借款人在单位正常、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也无需提供保证人了。
二手房交易申请贷款无需提前过户。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提前过户。即在二手房交易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可以先申请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抵押权办理到位后发放贷款。(通讯员肖长安)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