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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两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座谈部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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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 来源: 襄阳日报 吴芳 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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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鄂豫两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签署仪式暨联合执法座谈部署会召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万丽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滔参加会议,副市长张学林致辞。

  襄阳作为两省毗邻地区的重点城市之一,在南襄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唐白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实际工作中,已与河南部分城市积累了良好的合作经验。

  张学林表示,我市将以此次签署协议为契机,在两省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聚焦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跨省河流超标溯源排查等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服务,主动落实好协议明确的各类机制,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办案等方面,深化同南阳、信阳、十堰、随州兄弟市州之间的交流协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推动鄂豫两省执法合作交流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鄂豫两地签订协议 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8月22日,鄂豫两地签订《湖北省、河南省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简称《协议》),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执法协作,深化鄂豫两省生态环境执法交流联动,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鄂豫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协议》围绕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明确了联防共治、强化研判、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四个方面内容,为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犯罪提供有力遵循。

  《协议》指出,针对执法监管中发现的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或问题线索,两省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会商建议,提请对方组织协调其相关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问题,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处理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协同做好环境问题处理处置工作。

  根据要求,两省定期轮值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1次),互通边界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双方可针对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问题以及执法协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商讨解决方案。同时,两省将不断加强基础信息、情报线索、监测报告和执法进展的互通共享,为跨省执法协作提供便捷途径。加强资源优势互补,逐步实现专家库、监测力量、执法装备、业务骨干等执法资源的紧急调配共享,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执法应急能力建设。

  今后,两地将坚持互信互谅、精诚合作,对边界地区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联合整治;对跨省环境案件积极配合,协同查处;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协助调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