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襄阳公安机关决定自6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车辆属性以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为准)。
整治重点包括:未登记号牌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型电动三、四轮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驾驶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乘坐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货厢不得载人);擅自拼、改装(改变动力装置、改变车辆结构、加装雨伞车篷等);闯红灯;逆向行驶;电动三轮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他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车辆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三、四轮车时,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确认车辆是否在认证目录内。除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的车辆外,未列入目录的车辆无法登记上牌,请勿购买。
车辆应依法登记上牌,持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行驶,不得违规载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持证驾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并遵守限行规定。
专项整治中,对阻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