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离职员工错发16个月工资 法院判其全额退还

2015-04-01 10:2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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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柯香玉)钟祥一女子在杭州某商超公司离职后,该公司重新招聘了一名女员工。巧的是,这两人同名同姓。由于公司疏忽,将新员工16个月的工资打到已离职的员工卡上。昨悉,钟祥法院一审判离职员工如数退还错发的工资。

  2013年1月,21岁的钟祥女子徐芳在杭州一家商超公司做兼职,公司将一个月的薪水打入了她的卡中,此后,她辞职另找了一份工作。

  很快,该商超公司又招来一名女员工,这名新招的员工也叫徐芳。

  新来的徐芳家境比较优越,公司为她办理工资卡后,她从未查过卡中余额,也没有设置短信提醒。直到2014年6月,她欲将工资卡中的钱转存,这才发现卡中没有一分钱,她十分吃惊,连忙向公司询问。

  财务人员调查发现,后来的徐芳从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工作了16个月,总工资52895元。由于财物人员的疏忽,这笔钱被按月打到了已经离职的钟祥徐芳卡中。

  于是,该公司将工资补发给了还在公司上班的徐芳。随后,公司与离职的徐芳取得联系,要求其退还误发的工资。

  已离职的徐芳表示,打到她卡中的5万多元钱已经花了3万,只愿退还剩下的2万多元。因其是钟祥人,根据被告住所地受理原则,杭州这家商超公司将其告到钟祥市法院,要求全数返还。

  开庭后,钟祥徐芳未到庭应诉,也未委托代理人。钟祥市法院认为,钟祥的徐芳获得上述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并造成杭州这家商超公司的损失,遂判决钟祥徐芳返还该公司52895元。

  昨日,记者与杭州的这家商超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介绍,钟祥的徐芳仍没有退还这笔钱。钟祥市法院介绍,法院还未接到钟祥徐芳的上诉请求,过了60日的上诉期限后,就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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