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塔吊讨回26万元工钱 随后被警方行拘5日

2017-01-12 14:5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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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保康一男子讨薪未果爬塔吊欲轻生,当地公安消防紧急营救,经过近一小时的开导、劝说,男子这才回心转意,但却因此换来了行拘5日处罚。

  1月10日9时50分,保康县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因讨薪未果,现在已爬上位于城区某工地的一个施工塔吊上,随时可能跳下。

  情况危急,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公安消防大队和城关派出所派员营救。9时55分,10名消防员和8名民警携救援装备抵达现场,分两组展开工作。第一组消防员疏散人群,铺设气垫。第二组民警向知情人了解情况,设法稳住男子情绪,展开营救。

  此刻,天空正下着小雨,现场环境复杂:男子早已登上塔吊,现正坐在塔吊吊臂上,其所处的吊臂垂直距离地面20余米,而吊臂正下方地面则堆放着大量钢筋。

  “地面堆有钢筋,直接铺设救生气垫会被扎破。”结合现场情况,指挥员果断决定,利用工地现有的木板,对地面钢筋进行覆盖,确保救生气垫安全铺设。

  这边,营救工作正在有序展开。那边,民警了解到,爬塔男子晓勇(化名),37岁,保康县寺坪镇人。2016年9月至今,该工地楼盘承建商将6号楼木工工程包给晓勇施工,因房地产生意不景气,导致承建商资金链断裂,而兑现不了拖欠晓勇的26万余元工钱。快过年了,晓勇多次找到承建商讨要无果,一时激动才有此一幕。

  随后,经过现场公安民警、消防员和劳动督察部门工作人员近一小时的开导、劝说,晓勇这才回心转意,答应自行下来商谈。

  当晚7时许,在民警和劳动督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督办下,承建商筹集来资金,一次性结清晓勇26万余元工资。

  “晓勇讨薪爬塔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该工地的施工秩序,也将受到法律制裁。”1月11日,保康警方对晓勇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民警提醒,讨薪遇阻,可向当地劳动督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切勿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不能融犯法律。(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欧阳智慧 张恒毅)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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