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68起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湖北两起

2017-02-09 15:28 来源: 楚天金报
调整字体

  昨日,中纪委通报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湖北两起。

  通报显示,丹江口市牛河林区党委原副书记陈永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退耕还林补偿款等国家专项资金11万余元;收受他人现金21万余元。2016年8月、9月,陈永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始县业州镇小漂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刘治龙,在给农户发放种粮补贴资金存折过程中,将重复的两户存折截留保管,领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2万余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8月,刘治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记者 赵贝)

责编:王玉涛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