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通报4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典型案件

2017-05-07 14:49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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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汉川市湾潭乡司法所所长周国华,工作作风拖沓散漫,对工作任务敷衍塞责,不按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对社区矫正工作敷衍、懈怠,违反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不按规定时间解矫,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杨小华,在病死猪无公害化处理补贴申报工作中,现场检验不认真负责,导致国家惠民资金被违规套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云梦县交通局运输股股长李楚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副主任聂峰,审核把关不严,对明显未达到通村公路质量标准的公路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拨付资金,李楚安、聂峰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副股长蒋超、监标工作人员严福亮,对扶贫搬迁项目评标活动监管不力,评标期间未开启无线电屏蔽系统,且未及时制止评标专家在评标室违反规定随意接打电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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