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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强占小区门口 车主只为报复“被贴条”

2012-07-18 15:39 我要评论 302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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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王刚 实习生赵丽欣)7月18日上午,长江网报料热线接到市民报料,称在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当代·国际花园小区物业门口,有一辆白色宝马强行停在小区通道口上,严重妨碍了小区内通行,希望媒体介入曝光。接到线索后,长江网记者展开调查。

  据小区物业杨主任介绍,该车主系小区业主,长久以来就常把车子停在消防通道上,在多次规劝无效后,近日在车身上贴了违规停车条。不料,此举不但没有取到治标治本的效果,反而使得该业主将车子停到到马路中央,甚至物业大门处,借此报复物业管理公司的贴条行为。 
  记者经多方联系采访到车主鞠先生,他说,我是故意将车子停在小区门口通道处,主要由于对多日来被物业贴条很不满。我每天晚上十点左右回家,那时候停车位爆满,所以就只好停在自己楼下的一条通道上,而且在那里停车的人很多。
  杨主任说,小区内的停车位不属于私人专有,停车位是先到先得。鞠先生所说的车位不够不成立,我们小区的停车位是绝对够居民使用的,只是他人不愿多走些路停车罢了。
  在《当代·国际花园车辆停泊服务协议书》和《业主公约》上,记者虽然看到了在公共区域内停车的相关规定,但是却没有看到明确的惩罚。
  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小区内占道行为还没有明确处罚规定。
  当天,记者联系到武汉市交管局,市交管局的工作人员称,交警只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执法,像这种小区内的通道被堵,不在交管部门的直辖范围内,它的管理权限在当地辖区警察那里。
  温陵律师事务所的肖志云律师表示,小车堵住消防通道造成其他业主出行困难,这虽在物业管理范围,但物业没有执法权,在与业主沟通无效的情况下选择报警,应该由辖区派出所或消防部门来对堵路小车车主进行行政处罚。

责编: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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