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县粮食局长非正常死亡 曾公车私用被处分

2015-09-30 08:57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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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截图

  太白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截图

  法晚深度即时(统筹执行 朱顺忠 记者 王选辉)今晚有网友爆料称,太白县粮食局长王某及其下属“非正常死亡”。今天晚上,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从陕西省太白县委宣传部获悉,县粮食局发生一起2人死亡案件。经初查,1人系太白县粮食局局长王某某,另一人系太白县粮食局工作人员赵某某。目前宝鸡市公安局已介入此案调查。

  太白县委宣传部介绍,2015年9月29日13:30分左右,太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县粮食局发生一起2人死亡案件。经初查,1人系太白县粮食局局长王某某,另一人系太白县粮食局工作人员赵某某。

  案件发生后,太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即召开“9.29”案件处置会,研究部署处置应对工 作,由县级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成立了专案组、善后组、协调组、维稳组4个工作组,全面展开案件调查、善后处置、协调联络、安全维稳等各项工 作。宝鸡市公安局已派员介入此案,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注意到,今年7月份,王某曾经因公车私用等问题被当地纪委处分。

  7月28日,中共太白县纪委通报,粮食局局长王某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情况属实,已经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单位办公用房出租问题,经调查,在太白县粮食局办公楼有三人居住,分别为县政协办、县委农工部、县粮食局各一名工作人员,三人均不存在向粮食局缴纳房屋租金问题。

  针对太白县粮食局及局长王某存在的违法行为,经太白县纪委研究,给予王新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政协等三人长期占用县粮食局办公用房居住的问题,现已责令三人全部腾退,粮食局已将房屋全部收回。对县粮食局(陕C93291)公车进行封存并收交县公 车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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