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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助理”骗办信用卡 疯狂透支 被判3年刑

2012-03-20 10:33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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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做过聘用制“市长助理”的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让他人顶名开办了3家公司,以借用、招工、安排工作等为由套取了多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以公司职工的名义到多家银行“集体”办理了大
量信用卡,刷卡套出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或供他个人使用。
    不久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陈永利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突如其来的巨债
    “我从来没有借过银行的钱,哪来的银行欠款呢?”2010年8月的一天,一封来自北京的交通银行催款函,寄到了德州市某学校马女士的手中,告知她持有的该银行信用卡账户欠款3.39万元并透支已超期。突如其来的巨债,让马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和郁闷。
    “你是不是和他人合办过公司?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情况怎么样?”银行最后一次打来的电话,提醒马女士回想起了一年多前曾参与他人办公司、出借过个人居民身份证的经历。
    那是2009年1月,马女士和十多名关系密切的朋友合伙创办了德州利乐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司准备成立时,一位好像是公司董事长、名叫陈永利的人提出要借马女士的身份证用一下,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勇是马女士很好的朋友,并且当时也在现场,马女士二话没说就把身份证交给了陈永利。大约半个月过后,陈永利将身份证还给马女士并说:“你这张身份证是在外地县城办的,不能用。”
    “我的身份证件肯定是被人盗用了。我从没有到北京办理过交通银行的信用卡。”马女士迅速到德州市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线索称,类似她一样因参与办公司或到公司工作,而被借用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的,还有十多名朋友。如德州市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李某,曾被借用身份证冒名办理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金融单位的信用卡,且已被透支5万多元。
    陈永利其人
    德州市公安机关推断这是一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于是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些信用卡办理的名义单位——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
    警方在侦查中,听众多受害人频频提到一个名字——陈永利,但此人已经变更了手机号码,一直下落不明。
    经了解,德州利乐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和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都不是陈永利,而股东和员工们都反映和指认,两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已多日不见踪影的陈永利。
    2011年5月4日,云南省耿马县民警在边境附近对一辆出租车例行检查时,利用二代证读卡扫描仪发现了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而被网上追逃的陈永利,并很快移送德州市公安机关,至此该案告破。
    原籍系吉林省延吉市的陈永利,出生于1965年9月,大学文化,但在接受审讯时,他多次自称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据陈永利个人供述,他1982年中学没毕业就参军入伍,1988年转为国家干部,后来还曾在珲春市、和龙市等地担任市长助理职务。
    据警方调查,陈永利的“市长助理”并非正式的行政职务,而是珲春、和龙两个县级市为了方便他外出招商引资,临时性聘任他为市长助理,并且聘期极短。
    “头上顶着市长助理的光环,手下操控着3家公司,在家乡和许多熟人的眼里,陈永利俨然就是一个‘很有钱的’政府官员、经济能人和大款爷。”办案民警说。
    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是陈永利最先创办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登记为他当时的妻子吴静。2006年,陈永利又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名为他的同母异父弟弟孟凡江。“其实我们都只是挂个名,公司一直由陈永利控制着。”吴静和孟凡江都这样说。
    据调查,2008年,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因多年没有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濒临破产;德州利乐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投产后一直不景气,也没有销售过什么产品;由于母公司停产,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也没有多少生意可做。
    那么,陈永利和他的手下公司都是靠什么来维持“生存”的?
    冒办信用卡
    2010年11月29日,也就是在马女士报案的同一天,德州市公安机关也接到了当地某信用社报警,称德州利乐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安装了该信用社的一台POS机,但该POS机自2010年1月1日起半年的时间内,为5张浦发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7.3万多元,疑似系套现行为。
    接到报案后,德州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的POS机自安装以来,已累计刷卡160余笔,涉及信用卡100多张,而刷卡消费金额在本公司现金账、银行账上均没有体现。
    经进一步深入排查,在2007年至2008年间,陈永利摸清了银行并不亲自上门核对办卡人信息,只是电话核对的工作程序,由他自己或通过他人从德州利乐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和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的众多股东、职工手中借来大量个人身份证,指示他人在北京市以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的名义,从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个金融单位分批办理了大量的信用卡。
    23岁的长春姑娘汪环至今记得,她在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打工期间,本来是扫卫生、做饭、跑杂的。一天,她和其他几名农村打工妹一起,被陈永利安排从事一项新的工作,即利用一叠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填写一堆堆的银行表格。
    当时她们一见“银行”字眼,也曾提出疑问,而陈永利拍着胸脯讲:“这是公司的业务,与你们没关系。老板让你们做啥,你们就做啥。我是珲春市市长助理,我决不会坑骗你们的。”后来,汪环才明白那些表格都是冒名办银行信用卡手续使用的。
    在向他人索借身份证时,无论本人是否知晓,办出的信用卡都没有分发给本人持有,而是由陈永利以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为由,指定交由其妻子吴静统一掌管。
    截至案发时,涉案信用卡大都出现严重透支超期现象。每个人名义下的信用卡被透支的款项,少则数万元,多则十多万元。据陈永利、吴静等人供述,被透支的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购买设备、原料、偿还贷款以及个人生活消费。
    “在前期信用卡被透支时,陈永利还安排人到银行及时偿还。自从德州利乐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后,由于经营不景气,就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款了,后来干脆就不偿还了!”来自吉林省安图县农村的23岁姑娘李昆,在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打工5个月,公司就以她一个人的名义分别在不同银行为其办了七八张信用卡,本人一次也没有使用或消费过。至今仍有银行打电话催她还款。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陈永利自己或通过他人从德州市马某等被害人处借来身份证复印件,在这些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职工的名义,在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办理信用卡22张。
    另查明,2007年10月至2008年,被告人陈永利还利用其同母异父的弟弟丁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在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各办理了1张信用卡。
    今年1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陈永利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永利服判,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案意点击
    陈永利为何能借来如此多的身份证冒办信用卡?在多名受害人的讲述中,都提到一个重要的事实——陈永利曾是“市长助理”。尽管这一“市长助理”的头衔是临时聘用的,但在不知情的公众眼中,这是个实实在在的官员,有权力、有背景。而就是这种仍在社会中植根颇深的官本位思想,让陈永利在行骗时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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