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李先生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和存款14万元。“因姐姐和妹妹的关系,使得父母的墓碑上不能刻我的名字,使我精神受损”。李先生还表示,姐妹谎称父亲留有遗嘱,“试图剥夺我的继承权”。李先生认为,这些都是姐妹的过错造成的,为此他要求多分遗产,继承二分之一。
庭审中,姐姐和妹妹不同意他要求多分遗产的诉求,“父亲生前表示房产由子女共同继承,每人一间”。
法官认为,李先生以父母的墓碑上没有刻其名字为由,要求适当多分遗产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房产三人各有三分之一。考虑到李先生与父亲生前共同生活,在分割14万存款时对其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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