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儿恋爱扬言杀女儿
今年50多岁的林某是庄河市人,她曾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她和女儿隋某生活在一起,母女俩相依为命,租住在中山区一处平房内。隋某曾经是一家饭店的服务员,2006年冬天,隋某在打工期间和中年男子王某相识,去年年初,两个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由于王某比隋某大20多岁,林某一直不同意女儿和王某来往,为此,她经常和女儿吵架,而且还动手打过女儿。由于林某没有工作,生活条件也不好,曾一度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她还扬言,如果女儿一定要和王某来往的话,就要杀了自己的女儿。但是隋某和林某对彼此都很有好感,虽然林某百般进行阻挠,他们还是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
男友刚离开女友就被杀
去年7月16日晚,王某来到隋某家中作客,当时王某在房间里吸烟。本来林某就对王某印象不好,王某的这一举动更引起了林某的不满,她一怒之下痛骂了王某,并让王某离开她的家。王某随后离开林某家,出门去找旅馆住宿,但是找了一圈后并没有找到,于是他打算返回隋某家。当他走到距隋某家100米左右时,突然接到了隋某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隋某和母亲的争吵声,他赶紧往隋某家跑,可是当他跑到时,发现女友已经趴在了院内,身边还有一摊血。
原来,王某离开隋某家后,隋某也要离开家去找男友。当时林某十分生气,与女儿发生了争吵,不让女儿去找王某。后来,见女儿执意要离开家,林某顿时起了杀心。她从屋内拿起了一把水果刀,向女儿身上连刺数刀,隋某撞开房门,跑到了院内,倒在了血泊之中。
此时,房东听见了争吵声和尖叫声,赶紧出门来看个究竟,发现隋某正从屋内跑出来,身上满是鲜血。房东见状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此时,王某也赶到了现场,邻居将受伤的隋某送到医院抢救,最终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杀死女儿后母亲很镇定
在杀死了女儿后,林某显得很镇定,她用报纸把门上的血迹擦了擦,又把双手清洗干净。随后,民警赶到了现场将林某带走,林某对自己杀害女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隋某身中11刀,其中颈部、胸腹部等要害部位均中刀。相关部门对林某进行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林某未见精神病症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林某因不满女儿和他人谈恋爱,而持刀捅刺其女儿致命部位数刀,致其女儿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故意杀害其女儿的犯罪行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论罪当处死刑,但考虑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可不立即执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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