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凶手给警方打来电话自首。
凶手姓赵,26岁,山东人,之前和小李素不相识。
为什么他要这么干?“没勇气自杀,想捅个人,被公安抓起来,好给判个死刑。”赵某解释自己的杀人动机。
这起故意杀人案昨天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10月7日,赵某离开山东老家来到杭州,10月11日中午12时许,他从汽车北站坐1路公交车到了西湖边曲院风荷附近的车站下车,随后在曲院风荷公园内闲逛。
晚上7点左右,他一个人心情很不好,想到杀人。这个时候,22岁的小李刚好从他面前经过,赵追了上去。在快靠近小李时,他故意咳嗽了一声。小李听到声音后停下来刚一转身,赵某就赶到小李面前,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他捅去。
昨天庭上,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提到,“赵因悲观厌世,预谋杀死他人以获死刑。”
审判长问赵,为什么厌世?
“家庭不好。”赵突然扭头看了眼旁听席上的父亲,停顿了一会儿说,逢年过节回家,应该是开心的事,但父母老是吵架,什么事情都要吵……
“来杭州之前,在做什么?”审判长问。
“在南京,那里有个长江大桥,想从上面跳下去。”赵说。
审判长又问,之前有碰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吗?
“有,我不想说。”赵拒绝回答。
接下来,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关于赵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结论是:赵有恶劣心境,有轻度抑郁,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赵的辩护律师表示对这个鉴定结果有异议。律师提供了赵某表姐和父亲的证供。
赵父:赵十八九岁的时候犯头疼病,经常失眠,带他去看过医生,赵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
赵的表姐:早些时候,赵在我经营的汽配店里帮忙,好多人都反映他行为不正常,动不动会撞墙,如果有人激怒他,还用刀自残。
昨天,被害方也提出了民事赔偿,总共51万余元。
审判长问赵,对赔偿数额有什么想法?
“赔不起。”赵很干脆。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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