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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8000多度 窃电贼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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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08: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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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见习记者李艳培 通讯员张汉舟)在输电电缆上钻眼打钉子,月均偷电1400多度。汉阳的王峰(化名)在窃电5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记者从汉阳检察院获悉,王峰获刑1年8个月。

    王峰59岁,家住汉阳陈家湾,有一栋三层私房。去年4月13日,王在自家窗下经过的输电电缆线上钻了个小眼,接上螺丝形成导电点后,从该点拉了一根电线到自家电表上,偷电供自家使用。不料半个月后,王峰打钉子的地方因雨天短路,发生爆炸,导致周围6户居民家停电,一根价值5000元的电缆报废。

    汉阳区供电局稽查人员更换电缆后,对王开具了违章窃电通知,但王拒绝签字。此后,王仍将电线从窗口接回楼内继续窃电。去年9月8日,王峰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王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8000余度电,价值4070.59元。因王是累犯,法院采用重刑,判处他1年8个月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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