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游泳溺亡 打捞队要价八千家属放弃
28岁的小侯在长乐坡打工,昨日上午10时,因天气炎热,他和同伴到席王街办灞桥老桥下游泳。小侯的同伴下水游泳,他由于水性不是很好,就站在岸边没有下水。同伴多次招呼小侯下水,小侯最终也决定下水。当小侯游到一半的地方,突然游不动了,他不停地伸手拽同伴,同伴也试图帮他脱险,但都没成功。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民警讲,由于该河段水底情况复杂,一周内已连发四起溺亡事件,其中5人溺亡。小侯是汉中人,父母早亡,和妻子离婚后,5岁的女儿由汉中的姐姐照顾。
捞一具尸体要8000元
下午2时30分,同乡得知小侯溺亡,纷纷赶到事发现场,将噩耗告诉他姐姐。小侯姐姐听说此事后,在电话里拜托同乡,希望尽快打捞尸体。此时,天降大雨,一男子来到了现场,他自称是“浐灞救生打捞别动队”队长,可以帮着打捞尸体,就算下雨也可以打捞。
当同乡告知小侯姐姐,打捞队提出捞尸要8000元时,小侯的姐姐觉得人已经死了,家里条件差,且对方要价实在太高,最终无奈放弃打捞。据队长讲,他们是民间打捞队,是十几名游泳爱好者组成的,专门在浐河和灞河边捞尸体。
捞尸体要8000元合适吗?队长回答说:“打捞是要冒风险的,我们说不定下去也上不来,每次打捞前我都和队员签协议,这就相当于生死文书,出了问题和别人没关系。”队长讲,说是捞一具尸体8000元钱,但都是给人家帮忙,也就象征性要点,给个5000元就行了。
法律对捞尸收费没禁止
听说捞尸要8000元钱,不少市民都很气愤,“家里人死了,家属本来就很痛苦,这些人还要钱,这不是缺德吗。”席王派出所民警说,打捞队是他们叫来的,公安和消防都没打捞工具,根本没条件下河打捞,只能找打捞队帮忙。“每次都是我们叫来,他们和家属谈好价格,我们不参与任何事。”民警说,这也是无奈之举,民间打捞队并非正规组织,打捞如果出现意外,很可能产生更多纠纷。见家属放弃打捞,民警拿来带钩子的绳,尝试几次打捞尸体,因河下面有铁网,都以失败告终了,民警只能放弃打捞。
对于这种付费捞尸行为,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西安市泓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媛媛表示,溺亡事件频发导致民间打捞队应运而生,这也是一种职业需求,打捞工作属于正当劳动付出,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的,价格也要看打捞难度、工作时间长短以及参与工作的人数等多方面因素。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说:“民间打捞队虽属个人行为,但家属可以自愿选择,费用问题也是双方协商,如果费用未达成一致,家属可以拒绝。”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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