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善待自己的母亲老人想解除关系
(武汉晚报)(记者 李红鹰 实习生 程文雄)“我的女儿十分不孝,十天半月不来看我一次,一来就跟我吵嘴,对我凶巴巴的,我想跟她断绝母女关系,从此不再来往。”昨日,家住蔡甸的任婆婆向记者哭诉。
据介绍,任婆婆今年66岁,老伴去世后,她一人独居。她的儿子在外地工作,一年才回家一次。女儿虽在武汉,却很少来探望她。任婆婆说,目前女儿还能回家看看,只是担心丢掉了房产的继承权,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任婆婆问,如何才能断绝与女儿的母女关系,她不想让这样的不孝女得到遗产。
就此,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鸣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不支持断绝亲子关系,这有悖社会主义道德。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尽义务,父母可诉至法院。而如果老人不想让不孝子女得到遗产,可以立下遗嘱,指明遗产没有他(她)的份额。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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