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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济起纠纷男子当街砍姐夫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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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07: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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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詹琦)因经济纠纷,内弟追砍姐夫。昨日,新洲区阳逻街阳光大道原高潮饭店门前突发一起血案,行凶男子在警民的围堵下束手就擒。

    事发时间是当天上午7时许。阳逻开发区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游汉祥刚下小车,因天正下着小雨,游打着雨伞向其公司大门方向走去,突然,一男子手持菜刀从其身后冲过来,照着游汉祥的背部就砍,游猝不及防被砍中。

    在游转身的同时,其左手又遭对方连砍2刀。游强忍剧痛,边往公司方向跑,边用手中的雨伞抵挡。这时,其公司传达室71岁魏家宽老人见状大喝一声:“干什么……”与此同时,阳逻江北星城售楼部林姓负责人发现了这幕险情后,迅速带人冲出来,行凶男子见势不妙,丢下菜刀欲逃,终被众人围堵住。

    这时,接到报警的阳逻派出所值班民警邱望清等也赶到现场,在众人的协助下,行凶男子被当场制服。

    此时,浑身是血的游汉祥被急送往新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据医生介绍,伤者右肩被砍中一刀,左手上臂两刀,均伤及肌腱,所幸伤势不算严重。

    据警方介绍,行凶者是游汉祥的内弟,姓周,因两人有经济纠纷产生矛盾,遂出现上述一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要视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而定。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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