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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夫房产赠妻 婆婆“鸠占鹊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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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07: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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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安七)  丈夫被确诊患肝癌后,秘密写下声明将两处房产赠给妻子。他过世后,婆婆不愿将房子交给儿媳。儿媳只好拿着声明打官司。昨悉,江岸区法院二七法庭将房子判给了儿媳。

  据了解,李强(化名)跟妻子罗云(化名)已结婚15年,但是一直未育。今年三月,李强被查出来肝癌晚期。他怕自己走后妻子无人照料,遂写下声明,将两处房产全部赠给妻子,但是没把此事告诉家人。

  三个月后,李强去世了。罗云拿出声明主张权利,却遭到婆婆极力阻拦,无奈之下于本月初起诉至二七法庭。经过鉴定,声明为李强真迹,具有法律效力。经调解,罗云获得房子,但是要补偿婆婆18万元。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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