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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藏摄像头偷窥刷卡密码 窃取资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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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17: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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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 尹国传)租用繁华路段商铺,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安装摄像头盗取刷卡顾客密码,再乘机“克隆”银行卡盗走卡上资金。昨日,贵阳来汉人员龙某等5人因窃取18名顾客资金15万余元,被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这是武汉司法机关查获的首起利用商铺摄像头窃取顾客卡上资金案。这一案例再次引起人们对卡上资金安全的关注。

 

  去年9月,贵阳人龙某、杨某等人经密谋,决定租用他人商铺盗取刷卡消费客户的银行卡密码,伪造银行卡后盗取卡上资金。他们购买了摄像头、盗码器、读写磁器、电脑及软件等工具,使用化名租用了汉口新佳丽广场3楼一商铺,安装上述设备。

 

  其后,龙某等人雇请郭某、李某两名女性充当营业员,做起服装生意。该商铺由于物美价廉,一时门庭若市。郭、李在龙某等人授意下,采取刷卡送礼品等手段,诱使顾客刷卡消费,趁机使用盗码器窃取顾客银行卡的磁条信息,并通过录像获知卡密码,伪造银行卡取现。去年12月初,这伙人窃取了61名顾客的银行卡磁条信息及密码后,退租商铺。

 

  随后,龙某等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先后窜至湖北咸宁、河南信阳、商丘及山东济南等地,在ATM机、POS机上使用,窃取蔡某等18人银行卡上的资金15万余元。

 

  经受害人报案,今年4月,龙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上述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昨日,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由于抓获及时,及时制止了龙某等人继续作案。检察官提醒市民注意,在刷卡消费时留个心,避免密码被犯罪分子窃取。一旦发现卡上资金被盗,应及时报案。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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