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污水河溺亡 家属向酒友索赔30万
今年2月12日上午,一男子被发现于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二队与三队交接的污水河内死亡。该男子即是韩宝成。
污水河内水不深,一个正常人不可能会淹死。事后,经过警方调查得知,事发前一天下午,韩宝成曾与朋友韩进祥一家大量饮酒。而韩宝成的出事地点,是回家的相反方向。
据韩宝成之妻称,她与韩进祥家住得不是特别远。她认为,在韩宝成醉酒的状态下,韩进祥一家未将韩宝成安全护送回家,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使韩宝成因醉酒走错方向,掉入污水河内溺亡,对韩宝成的死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庭上,韩宝成之妻一直控制着情绪,但庭审过半临近结束时,她终于控制不住,一边哭一边冲对面的韩进祥喊:“你告诉我他去哪了吗?你没有!你什么都没说!”
韩进祥却说,他多次提醒韩宝成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在喝了两瓶白酒后,韩宝成还要喝啤酒,被他制止。当天喝完酒后他原准备送韩宝成回家,却被韩宝成拒绝。韩宝成说自己要去大鲁店三队洗澡,韩进祥劝他,韩宝成不听。
“大约晚上七点半左右我看着韩宝成离开。当晚八点左右,我又去了趟韩宝成家,送回礼并确认韩宝成是否回家,还告诉他家人韩宝成喝了酒。”韩进祥说,当时韩宝成的妻子在家,还跟韩宝成通了电话。在确认韩宝成没问题后,他才回家。而韩宝成出事的地点,大概是在他去洗澡的途中。
韩进祥认为,韩宝成离开后,他特意跑到韩宝成家中确认韩宝成的情况,并告诉其家人韩宝成醉酒,已完成应尽的义务,不应再对韩宝成的死承担责任。
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向当地派出所调取了警方询问笔录。庭上,双方根据笔录中反映的事实,围绕韩宝成的酒量及责任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上午因原告拒绝和解,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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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情形下酒友要担责
近几年,因喝酒“乐极生悲”酒友被告的案件已不再是稀罕事。经律师总结,在四种情形下酒友应承担民事责任,朋友一块喝酒时应引起重视。 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对方已明确表示身体不适,仍然劝其饮酒者诱发疾病等;三是明知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酒友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
责编:王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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