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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女伪造亿元存单转存套现被识破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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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07: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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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昨天下午,南京鼓楼法院对一起金融凭证诈骗案作出宣判,29岁的聋哑女子张淑英被判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张淑英首次实施诈骗10万元后,去年12月持一张伪造的1亿元存单在南京某银行转存欲套现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而落网。

  1981年出生的张淑英是名聋哑人,家住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09年9月27日,张淑英通过较隐秘的手段,获知一个叫马文(化名)的人持有一张光大银行的面值为10万的大额定期整存整取存单。她找人克隆了这张存单及马文的身份证,并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光大银行龙岗支行成功骗取10万元及相关利息。享受到不劳而获的满足后,张淑英故伎重演,炮制出了惊天作案计划。同年12月1日,张淑英持伪造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交通银行吉林分行存单窜到南京,期望实现暴富梦想。次日,张淑英来到南京市区的交通银行中央门支行,指望先转存再套现时,被细心的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报警,随后张淑英落入法网。

  昨天,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淑英涉嫌金融票据诈骗一案,并为被告人张淑英指定了代理律师和手语翻译。案件审理中,张淑英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淑英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进行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张淑英系聋哑人,依法可从轻处罚。张淑英在使用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存单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张淑英所骗得逞的10万元赃款未能退赔,可酌情从重处罚。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以被告人张淑英犯金融票据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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