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曝公务员前夫与情人拍摄不雅照
这是王女士提供的“捆绑”艳照
(现代快报)9月28日,快报报道了南京一家摄影工作室只要付钱,就可以用绳索绑住模特拍照摄像,摄影工作室负责人为此被警方传唤一事。近日,苏州也曝出类似不雅照。10月3日,苏州一家知名网站转载了当地媒体的报道《“捆绑”艳照门惊现苏州,离婚丈夫拒付抚养费》,引发强烈关注。当事人苏州市民王女士称,照片中的女主角虽然也是一名模特,但拍摄的人是刚和自己离婚的前夫陆先生。“他和模特是婚外情关系,他是名公务员,又是干部,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记者在采访调查中,陆先生否认自己拍了不雅照,并称自己不认识那名模特。有律师认为,即使不雅照是陆先生拍摄,但没传播就不构成违法。
新闻事件
四年前的艳照
她说是前夫拍的
10月3日,苏州一家知名网站转载了当地媒体的报道《“捆绑”艳照门惊现苏州,离婚丈夫拒付抚养费》,引发强烈关注。报道显示,在100多张照片中,一名身穿旗袍的女孩被绳索、铁链、皮带、铜锁捆绑着,摆出不同的造型,看上去很“暴力”,似乎遭到“虐待”。面对镜头,当事人王女士说照片是自己前夫拍的。
近日,快报记者联系上了王女士。王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照片拍摄时间为2006年2月。一个相貌清秀、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孩要么戴着“手铐”,要么被绳索五花大绑,或坐或躺在沙发上,姿势很暧昧。“如果没看到这些照片,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王女士称,2002年初,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前夫陆先生,两人在2003年3月结婚,2006年自己怀孕。就在这段时间里,陆先生出现了反常,“天天冷言冷语。什么事也不做。孩子出生后,他常常半夜三更才回家,甚至有时不回家,总是推说去看父母了,要么就是加班工作忙。”
王女士说,父亲总是安慰她,年轻人以事业为重,自己便没多想。陆先生也总以“半夜睡不好会影响第二天工作,影响仕途”等理由不和妻女同居。王女士的母亲告诉记者,尽管女婿经常半夜才回家,不陪妻女,但她还是经常叮嘱对方身体要紧。“照片出来之前,他们两个人是没有矛盾的。”
那么,照片究竟是怎么被发现的呢?王女士说,2008年1月初,她提出要回陆先生父母家拿电脑,陆先生却说要把以前的东西删掉才能给她。王女士起了疑心,“电脑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2008年1月11日,趁陆先生去扬州出差,王女士到陆先生父母家取回了电脑,并用软件对电脑进行了恢复。恢复出来的内容让她大吃一惊,“有我老公情人的不雅照,不雅照的文件名是‘KB’,我推测意为‘捆绑’。”
女主角是不是小三
王女士称,2008年1月12日,她再次来到陆先生父母家,想拿移动硬盘,却被陆先生的家人抢走。王女士认为,照片中的女主角是陆先生的情妇,两人可能早就住到一起了。
女方:可能早住一起了
王女士说,陆先生和那名女主角年龄相差10岁,之所以能拍出那些照片,应该关系不一般。2008年1月20日,她约陆先生出来谈了照片等事情后,还请侦探跟踪陆先生,发现陆先生在单位旁边的大厦租了房子。王女士怀疑,陆先生可能早就和照片中的女主角住到了一起。“不过他很谨慎,1月26日就退了大厦的房子。”
此外,王女士还发现了丈夫在两家五星级酒店的开房记录。“一晚2000元左右的价格,而且住的都是夫妻套房。我曾问过他,他一会儿说是单位开房,一会儿又说是亲戚开房,始终解释不清楚。”
法院:婚外情证据不足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陆先生的单位了解情况。陆先生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所有的内容判决书上都有了。”关于王女士质疑陆先生婚外情、拍不雅照等问题,苏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关于被告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的问题: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婚外恋、婚外情甚至婚外同居行为,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关联性及证明力均提出异议,表明无婚外同居行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原告所述行为,故对此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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