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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交了拆迁户发现还建房里住进另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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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7: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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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刘利鹏 实习生郑晶)“自己早已选定的房子,也已缴纳房款,却被卖给其他人!”昨日,青山一还建户向记者反映,他对该区青安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安居公司”)的这一做法表示不满。

    44岁的王建斌拆迁前家住青山镇桃园村212号,兄弟两家人共同住在130平方米的平房中。2007年,桃园村拆迁,兄弟两人经与项目开发方米达成协议:还建两套面积80多平方的安置房,多余的面积,将按经适房标准、28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补交房款。

 

    去年9月,还建房临江港湾小区建成后,王建斌选择了该小区一套位于21层,面积87.71平方米的还建房。“我看中的就是在阳台上可以直眺长江,是一线江景房。”王建斌说,他缴纳了此房多余面积的房款6万余元,办理了小区物业服务协议,并随青安居公司及物业工作人员验房。但在验房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房间地面上有一层薄薄的水泥,便要求工作人员将水泥除去后,再通知自己前来办理余下手续。

 

    王建斌称,一直等到今年7月份,都没等来工作人员的通知。他找到物业公司人员,要求查看房间。但物业的回答令他大吃一惊:房子现在已经另有住户了。随后他了解到,青安居公司已在去年底将此房卖给另一还建户。“我的房款都交了,青安居公司凭什么将我的房子卖给他人?”

 

    昨日,记者辗转找到现在的房主赵先生,他称,去年年底,自己在青安居公司选房时,看见此房标注为空房,便选中此房,并在12月28日缴纳相关费用后搬入。现在房中已住有家人,难以腾退。

 

    记者又联系上青安居公司安置部负责人余创。他承认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失误”,也提出过换房等处理办法,但对方提出的条件太高,让公司难以接受,因此,这件事很难办。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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