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地下商场抽支烟换来5天拘留
(武汉晚报)(记者 高星 通讯员 田景超) 昨日,54岁的店主袁某烟瘾难耐,在商场内“吞云吐雾”,被民警与消防人员逮个正着,遭行政拘留5日处罚。
位于江汉区沿河大道一家窗帘批发城的地下商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内堆放了大量服装、窗帘、布匹等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昨日上午11时,袁某正在自己的门店内抽烟时,被前来该商场例行检查的民警和消防官兵发现,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进行了取证。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店主袁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抽支烟就拘留5天,是否有过重之嫌?武汉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消防法的相关条款:“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对袁某的处罚合情合理。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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