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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后张贴告示 公开求购“驾驶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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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09: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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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刘斌) 昨日,张先生反映,香江路上停着一辆小轿车,车尾部贴着一张“求购驾驶证分”的告示,告示称愿以每分30元购买驾驶证分,并留有详细联系方式。

    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鄂AM0X22的银灰色轿车后窗上,贴着一张“求购驾照分”的“告示”:“因工作需要,本人常年购买驾照分(包括外地驾照)处理小车电子眼违章,每分30元,当场兑现。”“告示”上还留下了联系电话。

    “‘分贩子’大张旗鼓买卖驾驶证分真是太嚣张了”。张先生说,驾驶证分是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约束,公开进行驾驶证分买卖,无异于违法后找人“替罪”, 逃避驾驶证被扣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驾驶员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人按照规定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直至考试合格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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