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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课骨折花费2万多元 家长认为校方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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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0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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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陆涛)昨日,友谊路中学初二(2)班学生郑杨家长投诉:孩子上体育课嬉闹导致左腿胫骨腓骨骨折,光一次手术就花了2.4万元。但迄今校方不愿承担责任,只垫付2000元,且在交涉中双方起冲突。眼下,家长表示将诉诸司法,追究校方责任。

    郑杨父亲杨志雄介绍,3月31日上午上体育课期间,老师叫学生们蹲坐在篮球上听讲,郑杨却双脚并用踢铲同学胯下的球。不知怎的,左脚一崴。事后到普爱医院诊断为胫骨、腓骨两处骨折,腿上打入两颗钢钉并动用钢板固定,光这一手术花费2.4万元,目前还得住院观察,以后还要作康复治疗,少说也得一两万元。

    杨志雄称,他和妻子都是下岗职工,承担如此巨额医药费有困难。几次找到学校,学校称没有责任。“闹”了一次,经过派出所调解,学校才垫付了2000元。“不管怎么说,儿子是在上课时出的事,校方应该负有责任,2000元打发人怎么说得过去?”

    郑杨母亲郑女士说,她接到电话赶到学校时,儿子并没被送医院,而是独自待在学校食堂,人痛得不行。

    记者走访普爱医院骨科,一主治医生证实,郑杨骨折地方挺麻烦,正处骨骺部位,相当于骨头的根部,治不好恐会影响以后发育,造成两只脚长短不一。他表示,下步治疗或需一两次手术。

    友谊路中学刘校长介绍,事发第三天,他们与学生家长曾经接触过,但没想到却引发了冲突,还有老师受了伤,导致派出所出警。“现在是当面协商解决不了问题,最好通过司法途径”。

    至于未成年人在上课期间发生意外,校方有无责任。刘校长坦陈,并无相关规定和先例可循。他表示,以往大多通过协商解决,类似打官司的事自己也没听说过。

 

 

 

责任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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