孪生弟弟顶替哥哥上班13年 互换身份偷越国境
一错:顶替哥哥外地工作
承办检察官称,王大双和王小双(均为化名)是一对孪生兄弟,今年35岁,都是大学本科毕业。在出生日期上,大双比小双要大一天。
王小双说,他和哥哥从小就长得很像,身材、样貌都差不多,经常有人把他们的身份搞错。
据了解,王大双最早是在我市一家国企工作。1998年时,大双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将简历投到深圳一家IT公司,而且,得到面试机会。大双不愿放弃稳定的工作,就让小双去面试,竟然通过了。
后来,小双就一直使用大双的身份在这家IT公司工作。
在这家企业,小双通过自身努力,不断得到升迁机会,还当上副总,直到现在。
再错:互换身份出入香港
王小双在深圳的公司干得如鱼得水,后来因为工作需要,需要经常出入香港,但到香港需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王小双称,因为他在公司一直使用的是哥哥的身份信息,所以在2004年7月和2009年1月,他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以哥哥的身份信息和他自己的照片资料办了两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先后用这两本证件,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入香港38次。
此外,他还在2005年1月,用哥哥的身份信息和他自己的照片,办理了一本《普通护照》。只是这本护照,他从来没用过。
王大双称,后来他也要到香港。可是,弟弟用了他的身份,他便不能再用自己的身份资料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便在2005年底,叫弟弟帮他办一本。于是,弟弟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哥哥的照片,办了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
2009年,大双用该通行证往来香港4次。
后来:警察发现有猫腻
今年2月18日,民警发现王大双涉嫌使用套头通行证偷越过边境,遂通知他前往警方接受调查。大双主动交代了互换身份的事实。同时,小双也到警方投案自首。
因二人偷越国边境的次数均达到3次以上,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警方为此对其立案查处,随后移送渝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最近对王小双判处管制5个月、罚金2000元,王大双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余希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责编:王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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