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打掉”业主脾脏 保安被判刑赔偿30万
(武汉晚报)(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洪法 实习生 彭惠雯)一业主因停在小区的车辆被刮伤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业主父子被小区保安打伤,其中儿子被打伤摘除了脾脏,昨悉,两涉事保安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两保安和小区物业共赔偿伤者30万元。
去年9月23日15时许,洪山区某小区业主毛某将自家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内,次日早上开车时,发现车被刮伤,他因此与小区物业公司理论,双方发生纠纷。小区保安刘某持洋镐把将毛家小轿车左后视镜砸坏,毛某儿子持拖把冲了出来,小区保安队长汤某带领保安陈某、李某等人,双方发生打斗,毛氏父子寡不敌众被打倒在地。毛某之子小毛被送进医院,做了脾脏摘除手术,经法医鉴定属重伤,其父属轻微伤。打人后,4个涉事保安分别逃走,后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保安刘某今年26岁,陈某32岁,洪山检察院指控两人犯故意伤害罪,而毛氏父子则提出了高达80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庭审后,经洪山区法院多方调节,刘某、陈某的亲属及物业管理公司与被害人毛氏父子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刘某、陈某两人家属各向被害人毛氏父子赔偿5万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被害人赔偿20万元。毛氏父子自愿撤回对刘某、陈某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对刘某、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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