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大盗”不堪“潜伏”之苦回汉自首
(武汉晚报)(记者 高星 通讯员 胡金力) 11年前,信阳籍男子王军(化名)因参与盗窃武汉铁路局辖内的潢川、麻城等区段的铁路运输物资被通缉,他带着妻儿举家逃往新疆库尔勒某农村。本以为近4000公里的距离可以让他安度余生,但隐姓埋名的日子始终惶惶不可终日,对妻儿的愧疚和心理压力与日俱增。前日下午,不堪逃亡之苦的王军主动自首被押解回汉。
据了解,1999年3月至2000年5月期间,王军和另外6名男子在年轻女子李某的带领下组成团伙,多次伺机爬上货运列车,在武汉铁路局辖内的潢川、麻城区段,将较为值钱的货物扔至铁路沿线踩好点的区域。在列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减速之际再跳下车,将赃物找回转卖。通过这种方式,该团伙在京九铁路安徽至湖北段盗窃铁路运输物资价值30余万元。
2000年,该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主犯李某更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军偷偷带着2个儿子和妻子,举家潜逃至新疆库尔勒某农村,隐姓埋名靠帮人摘棉花、建筑工地上打零工混生活。由于自己没有合法身份,他遇到克扣工资的老板也常常忍气吞声,也不敢随便外出逛街购物。
眼看着儿子已经23岁,在当地准备谈婚论嫁,王军仍不敢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姓名,自己俨然已经成了一个“累赘”,陪同逃亡的妻子10多年来没有过上一天安稳日子,王军越来越为自己的逃亡行为后悔。
上个月23日,武铁公安局民警再次到王军老家做思想工作,通过其亲戚规劝其投案,王军思之前后,在妻子的鼓励下向武铁警方主动自首投案。“最对不起家人”、“终于解脱了”,在押解回汉途中的40多个小时,王军几近崩溃多次向民警哭诉。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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