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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首次介入减刑假释 今后将在武汉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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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9 07: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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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15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汉西监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席上有了身兼询问、质证、合议“三职”的人民陪审员,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

  柳某,男,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13年结束,余刑2年多。服刑期间,他表现非常积极,多次被记功、表扬。15日上午,汉西监狱提请武汉中院对柳某等8人假释案件开庭审理。

  以往对服刑人员的减刑,多是监狱方提出申请,再由法院不公开集中审批,往往有“暗箱操作”之嫌。近年来,武汉中院率先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制度,获得一致好评。此次,该院又在我省首次引入了人民陪审员参审。

  人民陪审员参审不是“花架子”。该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表示,庭审中,陪审员可对服刑的罪犯、证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询问,并参与合议庭合议,整个审理活动非常“阳光”,可让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郭志表示,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审理,增加了司法透明度,保障了公平与公正。

  据介绍,今后在武汉市所有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活动,人民陪审员都会全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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