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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妈妈”流产讨不到补偿费爆出惊人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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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9 07: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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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徐永峰 实习生王格格 周海燕)昨日,一名代孕女子向工商部门求助:代孕6个月后流产,代孕公司却不支付合同约定的3万元补偿金。当天下午,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该公司却大门紧闭。

  这名代孕妈妈的讲述和其出示的《代孕合作协议》,爆出了代孕这一“地下行业”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

  代孕女子邓一兰(化名)是赤壁人,32岁,已生育两个孩子。去年9月,她在网上看到一则代孕信息,遂与鲁巷联峰时代广场14楼的一家代孕公司联系。一番体检后,代孕公司安排其与南京张姓教授夫妇见面。三方很快签订代孕协议,约定此次代孕邓女士所得总金额为10万元。

  在东湖边一家医院进行试管移植后,邓女士怀上双胞胎。今年5月,怀孕6个月的邓女士流产。6月3日,邓女士出院后向代孕公司要3万元补偿费用,对方却让她去找南京夫妇索要。7月,邓女士到南京找到张姓夫妇,对方称钱已支付给代孕公司。回汉后,邓女士向代孕公司讨要补偿款无果,无奈向工商部门求助。

  邓女士披露,代孕期间由公司安排住宿,不得随便外出,不得对外透露包括住址在内的信息,未经同意不能会客。

  据邓女士说,和她一样签约代孕的女子有数十人,甚至可能有近百人,与她同宿舍的就有两人。大家被安排打针时经常打照面,彼此心照不宣。

  昨日下午,洪山工商分局广埠屯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该代孕公司,发现公司大门紧闭,执法人员守候近2个小时,期间有两名年轻女子敲门,也无人应答。

  昨晚记者终于以客户身份联系上代孕公司,对方称只要花30万元,可以毫无风险完成整个代孕过程。

  工商部门表示,代孕存在较多社会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行为。

   (楚天金报)“要求代孕的客户,一般都是做试管婴儿,但也有提出用同居方式怀孕的。”因替人代孕失败、赔偿金无着落,赤壁女子邓一兰(化名)将武汉的一家代孕公司投诉到工商部门。昨日,本报记者与洪山广埠屯工商一起赶到位于鲁磨路联峰时代广场的这家代孕公司,却吃了闭门羹。事后,邓一兰对记者怒揭行业黑幕,声称代孕公司为挣钱不惜满足客户的所有要求。

  为了10万元替人“代孕”

  今年32岁的邓一兰称,去年9月,正与丈夫闹离婚的她考虑到日后生计以及孩子的未来,想到了为人做代孕。通过上网搜索,她找到了武汉的一家名为“东方百年”的代孕机构。经过网上联络后,该机构约她面谈,之后安排了住宿及体检。

  2010年12月,代孕公司负责人徐某安排邓一兰与南京的张先生见了面,三方很快达成协议:如果代孕成功,张先生支付邓一兰10万元酬金。怀孕期间,张先生另需按月支付邓一兰房租2800元、保姆费1800元及代孕公司的管理费2000元。

  去年12月,经代孕公司安排,邓一兰用试管方式受孕。

  双胞胎流产赔偿无着落

  原以为即将拿到10万元报酬的邓一兰没有想到,今年5月19日出现了流产征兆。因担心用药会影响胎儿健康,张先生拒绝保胎。邓一兰所怀的一对双胞胎先后流产。

  按照合同,流产后邓一兰将无法拿到10万元报酬,但可拿到3万元赔偿金。邓一兰称,出院后代孕公司声称3万元赔偿金由张先生支付,遭到张先生拒绝,代孕公司亦拒绝先行赔付。

  等了两个月,因流产患上重度贫血的邓一兰,将代孕公司投诉至洪山广埠屯工商。

  揭内幕代孕公司规模惊人

  邓一兰昨日在接受采访时称,这家名为“东方百年”的代孕机构,一般安排代孕女居住在鲁巷附近的几个小区,“公司旗下的代孕女可能达到上百人”。邓一兰称,该公司仅“业务助理”即有十几名。

  据邓一兰介绍,若代孕成功,报酬一般在10万元左右,学历高、容貌好的代孕女,则可能拿到12万。至于代孕的方式,邓一兰称,“要求代孕的客户,一般都是做试管婴儿,但也有提出用同居方式怀孕的。”邓一兰认识的一个女孩,应客户要求答应了后一种方式,据称报酬是25万元。

  而根据洪山工商的调查,上述“东方百年”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营业范围为“商务咨询”。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编: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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