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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砸破小车天窗 物业收了费为啥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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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14: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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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昨日,住在武昌江南明珠园小区的车主们突然发现进不了小区。原来,一位业主的私家车天窗在小区被砸,屡次找物业协调不成,遂用小车将入口堵住。

  昨晚,记者来到小区时,一辆无人白色越野车正挡在小区入口。业主们介绍,这辆车于昨日上午9时40分起停在这里,一直都未曾移动,车主们不得不从另一侧的出口进入。

  记者随后找到越野车车主王先生。据他介绍,6天前的晚上,他发现停在楼下的私家车天窗被人砸破,车旁还有一个破碎的小药瓶。由于整块天窗都必须更换,费用约需1万多元,他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却得不到回应,便将车堵在小区门前,希望引起重视。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解释说,小区有地下车库,收费为每月380元,有的业主嫌贵便将车停在路面上,物业对在路面停车的车主收取了每月60元的停车管理费,停车管理费包括对路面的维护和清洁,并不包括对车辆的保管义务。王先生的车被砸,责任主体并不在物业公司,物业只能配合公安机关,寻找往窗外扔药瓶的业主。如果无法证实是哪一名业主的行为,应按“高空抛物法”处理,由该栋高层住户共同赔偿。


  王先生对此并不认可,他表示路面停车一旦交费,就与物业产生了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对车辆的损坏负责。

 

 

 

 

 

责任编辑: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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