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孩被网友灌醉并强奸致死 保险上诉拒赔
自贡市中院二审开庭,保险公司与女孩家属再次对簿公堂
自贡一名“80后”女孩会见男网友时被灌醉、强奸,最后死在旅馆床上(经法医鉴定为乙醇(酒精)中毒死亡)。
因为女孩生前购买有保险,但投保公司以“故意醉酒责任可免除”为由拒绝赔偿。经过自贡自流井区法院一审,认为女孩的家属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有效,但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上午,自贡市中院二审开庭,保险公司与女孩家属再次就赔偿问题对簿公堂。
庭审交锋不赔:故意醉酒在免责条款内
昨日9时,自贡市中院第九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对簿公堂的双方分别是涉案保险公司自贡中心人事部和“80后”女孩张眉玲的家属。虽然在一审判决中,女孩家属胜诉,但是保险公司以一审中“违背事实、事实不清”为由,向自贡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所做出的“不公正判决”,其中援引的最大理由就是:“按照投保双方的合同规定,‘故意醉酒责任可免除’。”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投保人在购买责任保险时,(保险)销售员已将哪些在赔偿的范围内、哪些不在赔偿范围内,清清楚楚地告诉给了投保人,而且其中的注意事项,也随着保险合同一并交给了投保人,投保人是在同意之后才签字,而且在保险合同上关于理赔的注意事项中,明确规定了“故意醉酒可免责”,不在理赔的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认为一审所做判决不公,要求撤销。
应赔:免责条款违背《保险法》
针对保险公司提起的上诉,女孩家属的特别授权代理人、自贡701保险维权工作室负责人李斌说,投保单在签字生效以后,投保人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认真履行了缴费义务,那么事发后,保险公司也应按照合同规定,认真履行赔偿义务。相反,保险不但没有安慰死者家属,反而想着法子的回避事实真相,挖空心思找所谓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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