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被开除生怨气 合伙抢劫前老板
(武汉晚报)劫案告破后,受害人竟然发现其中一名劫匪是自己以前的下属。昨悉,洪山区法院前日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三男子各领重刑。
杨洪国、姜英甫、姜运才都是黑龙江绥化人。姜运才此前在老板唐某手下做事,后来因故被开除,一直心存怨恨。他先后找到杨洪国、姜英甫,提出要抢劫唐某。
今年4月10日晚11时许,三人来到徐东某小区内唐某的住处。戴上蒙面拉了唐某位于室外的电闸,唐某刚出门查看,被杨洪国和姜英甫推入屋内,杨洪国还持刀将唐某刺伤,随后将唐某夫妻两人捆起来,搜走20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逼问出密码后取走了2万元。
警方根据现场的勘察,认定歹徒对现场十分熟悉,随即对现场进行复位和模拟后,初步怀疑是熟人作案。唐某告诉警方,行劫男子都是北方口音,而他单位曾经开除过一个黑龙江籍员工,怀疑与其有关。民警调看银行监控录像后,确认了姜运才的身份。4月18日,警方将三人抓获。
在洪山法院审理期间,两姜家属与唐某达成和解协议,两人共赔2.8万元经济损失,取得了唐某的谅解。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洪国、姜英甫、姜运才有期徒刑分别为13年、11年、7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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