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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手机急眼 失主强拦顾客欲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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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5 08: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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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 记者 戴维 通讯员 钱小军)一男子在超市丢了手机,自行将“行窃者”锁定为一对夫妻,并拦住对方要强行搜身,事件僵持了约1个小时。最终,民警赶来制止了该男子的行为。昨日,目击此事的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反映了此事。

    顾客丢手机广播寻找

    前日下午3点多,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解放大道二七路中百仓储购物,中途发现自己刚花高价购买的诺基亚手机不见了,便四处寻找并向服务台求助,希望超市能够用广播帮助其寻找。

    超市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昨日告诉记者,遗失手机的男子找到服务台后,工作人员按其要求播放了2遍寻物启事。男子很着急,还没等有反馈消息就离开了。最终没有人送手机过来。

    拦下夫妻俩硬说对方是小偷

    柯师傅负责在超市门口看守电动车,他告诉记者,广播播出不久,这名男子就跑到了超市外面,将一对从超市出来准备取车离开的夫妻强行拦了下来,直接称对方为小偷并且要强行搜身。

    夫妻俩虽屈服于对方的气势,女的都快气哭了,但一直表示没有偷窃手机。而男子在现场也无法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就是小偷。双方僵持着近1小时,直到有人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勒令男子道歉

    民警赶来后,该男子开始变本加厉地辱骂这对夫妻,并要求民警现场搜身。民警记录案情后制止了男子的行为,并强调民警也没有权利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公民搜身。

    鉴于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警要求男子就自己的言行向夫妻俩道歉。

    该男子简短地道歉后,黯然离去。

    昨日,记者联系了被诬为小偷的当事人卢先生,对方表示不想再提及。

    新村派出所昨日也表示,他们没有从这对夫妻那里找到任何赃物,事情仍在调查中。

    律师点评:警方处置得当

    湖北光年律师事务所曾宪强律师表示,民警只能在有充分证据或得到执法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对公民进行搜身。此事件中民警的做法是得当的,充分地尊重了事件当事双方的权利,是人性化执法的表现。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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