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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被弃街头 亲父报警:发现流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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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7 1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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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月7日讯(YMG记者姜晓摄影报道)一个9岁的小男孩,本应在父母身边撒娇,享受关爱,但离了婚的父母却双双上演“失踪”。去年十月份一个寒冷的凌晨,他成了没人要的孩子,还被父亲一个电

  话“扔”进了派出所。派出所努力帮孩子找“归宿”,但孩子的其他亲人要么无力抚养,要么不愿抚养,孩子成了无家可归的“可怜儿”。为了不耽误孩子的学习,公安机关将他送进莱阳市双语学校就读。目前,公安机关、学校和一个好心的房东共同承担起了孩子学习和成长的责任。

  凌晨被亲生父亲扔在街上瑟瑟发抖

  十月的莱阳,天气已经冷了,尤其是早晨,气温已低至零下,呼出的气流,顿时可以变得很长。就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凌晨,天还没亮,莱阳市公安局鹤山路派出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街上发现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接到报警后,鹤山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振平立即带人到报警地点寻找。但天太黑,寻找非常困难,再打电话,报警人的手机也已关机。没办法,大家只得加大搜索范围,终于在小区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一个冻得全身发抖的男孩。

  王振平把孩子抱进车,带回派出所。一问才知道,小男孩叫康康(化名),他的父亲叫康进(化名),母亲叫淑华(化名),父母已离婚。就在刚才,是父亲康进把孩子扔在门口,然后打电话报了警。

  “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父亲!”王振平立即拨打电话联系孩子的父亲康进,但对方的手机已经关机,无法取得联系。吃过早饭后,王振平把康康送到了学校,然后继续找康进。

  母亲不提供抚养费,至今杳无音信

  民警调查了解获悉,康康今年9岁,与父母在莱阳市租房住。父亲康进和母亲淑华于2011年6月份离婚,康康由父亲康进抚养,母亲淑华每月给300元抚养费。但离婚的母亲,不但从没给过抚养费,还把家里仅有的2500元钱偷偷带走了。带着孩子过了几个月的康进,最终也决定遗弃孩子,不再抚养。于是便出现了开头报警的一幕。

  既然孩子的父亲不愿抚养,就去找康康的母亲淑华吧。

  根据康康的回忆,派出所民警先后到淑华曾经打工的几个地方去找,但没找到人。康康又带着民警到母亲经常去的几个朋友家找,也未能找到。母亲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至今杳无音讯。

  亲人个个拒孩子于千里之外

  “孩子决不能没人管。”得知康康情况后,鹤山路派出所杨海峰所长感叹道,于是带着康康去了爷爷家。康康的奶奶已去逝,爷爷有病在身,根本无法抚养康康。杨所长又带康康来到他的大伯家,可大伯因生活原因也不能抚养康康。只有二伯答应暂时收留,可当晚又将孩子送回了孩子父母原来租住房屋的门口。

  当天晚上十点,滴水未进的康康,用瓦片砸出租房的门锁,惊醒了邻居。出租屋房东赵某照顾孩子休息后,第二天早上便又带着康康到了派出所。

  既然康康父亲这边家人无人管,那就找康康的母亲这一边吧。几经周折,当杨所长和房东孙某、赵某夫妇带着孩子来到康康的姨妈和舅舅家时,姨妈和舅舅也表现出为难的想法,再后来压根就找不到人了。杨所长和房东夫妇带着孩子又来到康康的姥姥家,姥姥姥爷不肯收留孩子,并且说:“如果把孩子放在这儿,就把他送到政府去。”

  转了一圈,杨所长带着孩子又回到派出所。

  父亲出门打工再次抛弃儿子

  好不容易再次联系到康康的父亲,可他到了派出所后,无论杨海峰所长怎么劝说,都坚持不抚养孩子。

  采访中,杨海峰所长告诉记者:“当时我心里真是太气愤了,要不是穿着警服,真能上去扇他两个耳光。我告诉他,你这是犯罪,我完全可以把你抓起来。然而这个康进却说‘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正好我也有地方吃饭了’。”面对这样的父亲,杨海峰既愤怒,又无耐。

  回到住处,康进给了康康50元钱后,拿着行李踏上了西去的列车。在列车上,康进给房东赵某打电话说道:“大姐,我现在去陕西挣钱,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大姐,请您把康康交给公安局吧,希望公安局能帮康康找到他妈妈。”

  康进扔下康康,一去不回。

  莱阳各界帮助可怜的小康康

  看着无辜的孩子,杨海峰和房东孙某、赵某夫妇非常心疼。“无论怎样,孩子必须先上学。”杨海峰说,“我先联系学校,然后再商量其他的事情。”

  杨海峰找到莱阳市双语学校的盖校长。在简单说明情况之后,盖校长只说了一句却让大家都放了心的话:“明天你们把孩子送来吧,每半个月来接孩子回家一次就行了。”

  孩子上学的问题是安排好了,可半个月接孩子回一次家,哪里是孩子的家?

  杨海峰对孙某、赵某夫妇说:“你们也不容易,孩子就由我们派出所负责吧,每半个月接一次。”孙某、赵某夫妇则表示:“还是我们来接吧,派出所每天都是抓罪犯,这样的环境对孩子的影响不好。”杨所长一想,确实如此,也就同意了孙某夫妇的意见,只是孩子的日常费用由派出所承担。

  如今,康康开心地在双语学校就读,孙某、赵某夫妇每半个月接康康回家一次。

  在学校老师对他很疼爱

  昨日上午,记者走进莱阳市五龙双语小学康康的班级,康康正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地听老师讲解试卷。记者了解到,经过多个周的学习生活,老师同学们的热情、关爱,已经消融了康康最初的不安,如今他和同学们开心地一起学习生活。

  莱阳市五龙双语小学校长盖成喜告诉记者,虽然学校是私立小学,但是管理严,而且90%的学生是寄宿生,这样的学校很适合康康。“学校的费用不是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让孩子有学上、有饭吃、有地方住,让孩子和同龄人在一起。”

  康康的班主任刘老师告诉记者,在入学测试中,康康的语文考了26分、数学考了43分,而英语则考了0分。而经过几个周在双语小学的学习,在上次测验中,康康的语文、数学有了很大的进步,英语更是考了146分。

  “他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更不懂如何学习。经常上课的时候,会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该校副校长侯艳丽谈起康康时说,如今康康不仅在成绩上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也懂得遵守纪律了。

  如今的康康和他的同学们一样,盼望着每个月可以回“家”过休息日。“不管怎样,康康还是想着自己的爸妈。希望康进、淑华可以早早回家,让康康真正快乐地生活。”房东赵某说。

  写罢此稿,记者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孩子是国家的未来、花朵,应该受到家庭、社会的呵护,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是在一个寒冷的早上,康康却成了无人要的孩子。

  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责任,这种遗弃自己骨肉的行为,是违背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我国刑法第183条也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还规定,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自杀、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理。

  心痛之余,记者又感到高兴,不幸的康康是幸运的,不幸的是他被所有的亲人抛弃,幸运的是有那么多好心人在帮助他,使他在这寒冷的冬天备感温暖。

 

 

 

责编: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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