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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人”敲诈北大教授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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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9 1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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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大教授王学明指控情人敲诈勒索30万元,致使小他26岁的纳西族女子小丽被逮捕。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检方对小丽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并将其释放。

  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元旦前夕,海淀检方对小丽做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她有敲诈勒索行为,鉴于她犯罪未能得逞、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她不起诉。去年12月31日,小丽被检方释放,走出海淀看守所,与前来北京的家人团聚。昨天下午,小丽的辩护律师许昔龙证实了这一消息。

  检方认定了如下事实:去年4月间,小丽以向媒体曝光她和北大教授王学明的情人关系为由,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并威胁说不给钱就找人杀害王学明全家。当年4月21日下午,王学明向警方报案。当晚10点,小丽和王学明在五道口麦当劳约见时被警方抓获归案,随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

  去年8月底,北大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此事,核实到报道中的王学明确系北大教授后,将其解除教师职务。据了解,媒体报道此事后,王学明很快向海淀检方出具谅解书,明确表示对小丽的行为予以原谅,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

  海淀检方认为,小丽已经对王学明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因她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主观恶性较小,且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王学明已明确表示谅解,遂根据刑诉法第142条规定,决定对小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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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一年多情人上不了北大

  小丽和王学明相遇是在2009年元旦的云南丽江。王学明主动与其闲聊,而小丽得知他是北大教授后,也对其产生好感。教授离开丽江后,两人频繁通过手机发短信,王学明表达了爱意。

  一个月后,王学明给小丽汇去3000元钱,让小丽来北京。小丽到京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当年5月,正在预备高考的小丽又接到秦某的电话,小丽来京后住在秦某家里。

  此次返程途中,小丽在火车上被热水烫伤双脚,致使当年没能参加高考。此后,小丽找到王学明,希望能利用他北大教授的身份,给她找个学校。但是第二年高考前,王学明称因为要花很多钱托人,无法安排小丽上学。

  去年2月,小丽再次提到上学的事。王学明起初答应,但等小丽来京后,又变了卦。这让小丽失望到极点,确认王学明无能为力之后,小丽表示想要在丽江开家客栈,希望他赞助30万元。

  去年4月21日中午,两人见面后,小丽再次追问赞助款的事情,王学明称出不起。小丽十分生气,称要找媒体曝光此事,还称自己有个彝族男同学有枪,“如果你还不答应,就让你尝尝家破人亡的感觉。”

 

责编:鲁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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