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手术后遭车祸 司机留4000元失踪
张群生守在女儿的病床前。
对19岁女孩张茹(化名)而言,刚过去的2月份不堪回首:先被查出患有子宫肌瘤,手术后一周,出门路上和养父一同遭遇车祸,左臂被植入钢板和10根钢钉。事发后,肇事司机被定全责,但一直自称没钱,只留下了4000元就失踪了。无钱留院治疗的父女俩只得回到黄陂,在私人小诊所接收治疗,后面的治疗费用更是无着落。而“苦命女”张茹其实是靠养父的丈母娘和养父接力抚养才得以长大成人,而至今她还不知其中内情。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黄陂刘店老街一家私人骨科诊所见到了正在治疗的张群生、张茹父女俩。张茹躺在病床上输液,左臂包上了厚厚的绷带。
张群生病历上,医院诊断结果为“撕裂性骨折”。在张茹左臂伤处拍摄的X光片上,左臂肱骨多处断裂,植入一块20多厘米长钢板,并用10根钢钉固定在骨头上。
44岁的张群生是湖南人,1984年来武汉打工,目前全家住在黄陂盘龙城后湖村5队。女儿张茹19岁,在汉阳桃花岛一服装厂打工。去年底,张茹检查发现患子宫肌瘤,并于2月14日进行了手术。2月21日上午10时许,张群生骑电瓶车载张茹回家,行至后湖金桥大道和和谐大道交会处路口,一左拐长安面包车抢红灯通行,将父女俩撞倒,撞人后面包车冲出500多米才停车。
事发后经报警,江岸交警大队民警赶至现场处理。在一份编号为“00126543”的事故认定书上,警方认定长安车司机李某负全责,双方签了字确认无异议。
肇事司机留下4000元后失踪
事发后,在交警催促下,肇事司机李某将张群生父女俩送至161医院。因李某自称太穷没带钱,张群生先行垫付了700元检查费。检查后,医生让张群生及张茹住院治疗,李某再次称穷,无法承受两人同时入院治疗。为此,受伤不重的张群生主动提出只需李某安顿张茹住院。随后,李某又和张群生协调,希望换家收费低点的医院住院。不想过多为难李某的张群生遂同意女儿转院至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当晚李某家人送来4000元现金作为医疗费。
2月24日,李某找到张群生,提出希望用张的医保减轻自己负担,但张并无医保。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再没出现,手机也打不通。
张茹此前做子宫肌瘤手术已花了1.1万余元,而张群生出示的一张3月2日住院费用当日清单上,车祸后张茹住院已花费24038元,每日基本费用近600元。对此,张群生无奈称,他平时就靠打点零工挣钱,一个月不到就给女儿连做几场手术,前后花费近6万元,实在承担不起后续治疗费用。
事后,张群生通过交警找到李某驾照的登记地址,但李某搬离该处已有半年,房东也不知李某后来去了哪里。
记者随后拨打了事故认定书上李某所留电话,但电话已无法打通。
“苦命女”至今不知自己身世
采访中,张群生向记者透露,张茹其实并非他亲生女,是自己和已故丈母娘接力养大的。他手上保留着一份材料中记载着张茹的身世,并附有大量证人证词、手印,及硚口博学社区居委会公章。
原来,张群生已故丈母娘张细文靠拾荒为生,1991年4月6日在汉西常码头一村铁路边捡回一个约2月大的孩子,后自行收养,取名为张茹。2004年张细文去世,去世前将张茹托付给大女婿张群生,至今张茹仍不知道自己真实身世。
这次张茹接连出事,张群生虽为其散尽家财,但心中并不后悔。“我早就把她看成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一切付出都值得。”
律师:伤者维权应通过法院
江岸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交警职责是进行事故认定,如需进一步检测,交警才能扣车。对实际居住地与登记地址不符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按法律规定,身份证是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交警在记录时以身份证为准。对张群生父女的情况,他建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表示,伤者应在这种情况下尽早起诉,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据悉,目前张群生已经委托了律师,即日就将付诸法律。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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