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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酿苦酒 男子"被父亲"23年索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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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7 08: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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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24年前,王刚和李红经人介绍、相识三个月后就结婚。婚后7个月,李红生下儿子强强。这个发生在80年代的“闪婚”并未圆满收场:7年后,夫妻俩协议离婚,强强归李红抚养。但是李红对强强不管不顾,王刚将孩子争了回来。养到22岁,一个无情的现实将王刚击倒:孩子竟不是自己亲生的!昨日,记者从江岸区法院获悉,王刚将前妻告上法庭,索赔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

  闪婚夫妻遇七年之痒

  1988年冬天,他与李红经人介绍认识,很快就确定恋爱关系。3个月后两人登记结婚。7个月后,李红生下儿子强强。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足够了解,婚后经常发生争吵,两人互相猜忌感情逐渐淡薄。婚姻维持到第7个年头,夫妻俩实际上已经分居。让王刚没有想到的是,李红在分居期间竟然在外地与他人同居,并生下了别人的孩子。

  双方对簿公堂闹离婚,后经法院判决,两人财产和债务分割清楚后,强强归李红抚养。

  为儿体检查出晴天霹雳

  这么多年来,王刚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负责任的好父亲。

  离婚后,孩子虽然判给李红抚养,但王刚考虑到前妻已在外地与他人组建家庭,对儿子也顾不上,他将孩子接回自己抚养。

  王刚自己经济条件并不好,含辛茹苦将儿子养大。旁人也提醒过他,说强强与他长得一点都不像。他自己也听说了关于李红的风言风语,一直心存疑窦。

  去年11月,22岁的强强突发疾病住院。在做身体检查时,王刚多个心眼,做了一份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如晴天霹雳:强强果然并非他亲生的。

  “被父亲”23年索赔20万

  王刚一直以儿子为最大的精神寄托,现在突然发现“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他的心灵遭受了巨大的创伤,自己也病倒了。

  王刚想找前妻讨回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目前,他已就此提起诉讼,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和代替前妻抚养非亲生子的相关费用共20万元。

  该案将择期审理宣判。(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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