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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喝酸奶后不适 厂家试图用钱买断其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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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0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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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贵阳新闻网

  一女士因进食酸奶出现身体不适,医生诊断疑为食物中毒。之后,她找销售方和厂家讨要说法。昨日,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答应支付两千元,不过条件是:买断当事人将来对此事的“话语权”。

  据魏女士介绍,她于4月4日在贵开路某超市购买一瓶国内某品牌的酸奶,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根据魏女士提供的医院初诊记录显示,魏女士疑为食物中毒或急性肠胃炎;在入院情况一栏中,记者看到:“患者因进食变质酸牛奶后出现恶心、干呕、腹部疼痛、皮肤瘙痒、明显腹泻、排泄物颜色异常等症状。”

  “酸奶是在保质期内,但我不知道为何会出现不适。”魏女士说,她事后联系超市讨说法,超市得知自己住院后后,立即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即联系厂方处理。

  “厂家一来就把我们留着当证据的酸奶盒子抢了。”魏女士的几位朋友说,几名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于4月5日到医院看望魏女士时,一看见摆在桌上的酸奶盒子,就立即收在了随身携带的包里,“我们想要回来,但遭到拒绝。”

  4月7日,魏女士出院。出院后,她多次与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协商赔偿事宜无果。4月18日,魏女士向媒体反映此事后,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表示愿意作出两千元赔偿。

  

  延伸阅读

  收款证明上的承诺

  昨日,魏女士与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协商此事,记者以魏女士朋友的身份出现在现场。

  协商中,两名工作人员首先否认了自身产品存在问题,但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及公司形象问题,愿意支付魏女士的全部治疗费用,并给她两千元赔偿。条件是:魏女士不得再对此事进行投诉,不再追究该公司相关责任,不向新闻媒体透露此次谈话内容及赔偿数额。

  协商完毕后,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教”魏女士写下“赔偿条约”。最终,厂方将两千元现金交给了魏女士,并在现场对获得赔偿的魏女士拍照。

  在协商期间,自称厂方的工作人员表示,或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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