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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酒驾男子停车救人被拘 检方称其行为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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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5 05: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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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路遇交通事故。他报警,又与民警一起抢救伤员。施救过程中,民警发现他也喝了酒,酒精测试结果是醉酒,该如何处理?

  他一直守在伤员身边

  刘某,43岁,万盛人,从事个体经济。2011年9月19日半夜,刘某与朋友在滨江路聚餐后,开着摩托车回家。在无专厂门前路段铁路边,倒着一辆摩托车,一名30来岁的男子躺在附近5米处。

  刘某上前查看,发现躺在地上的人满嘴酒气,于是赶忙拨打110和120。很快,交巡警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刘某一直守在伤者身边,又和救援人员一起将伤者送到医院。

  经查,伤者姓霍,酒后驾车撞在铁路防护柱上。

  好心人原来也是醉驾

  送医过程中,民警发现刘某也是一身酒气,但不清楚他是否开了车,于是试着问:车停在哪里?刘某说,就停在车祸现场。

  民警找到摩托车,随后对刘某进行吹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醉驾,随后的血检也是同样结果。刘某说,做好事之前,他和朋友喝了两瓶白酒。

  刘某与霍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双双受到相应处理。2011年10月,刘某取保候审。

  危罪情节轻微免予起诉

  綦江区检察院以霍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霍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处罚金6000元。

  审查刘某一案时,检察官发现,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地点为普通公路,非人群密集地;行驶时间为凌晨1点,非出行高峰;未发生交通事故;无违章行为;发现别人车祸后报警,参与救援行为可嘉。

  检察官认为: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已触犯刑法,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无需判刑。再依据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院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谭雪凌

  醉酒撞车躲岔路上 司机事后睡着了

  重庆晚报讯 5月2日,一名醉酒男子在短短两分钟内,开车撞了3辆车,

  当晚10点多,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兴盛平台接到报警,一辆现代轿车在五红路荷塘路口连撞3辆车后逃逸。现场,一辆面包车、两辆出租车被撞,横停公路上,汽车油漆、玻璃碎片洒落一地。3辆车毁损严重,好在没有人员受伤。民警一面疏导交通,一边请求支援。黄泥塝平台民警迅速出击,在一条岔路上发现一辆被撞的现代车。车内,驾驶员张某呼呼大睡。张某被带回平台。他辩称,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开车而且撞了车,拒不接受吹气检测。民警调出五红路交通摄像监控,同时让目击证人前来辨认,张某这才承认。测试结果显示,张某属醉驾。经查,张某参加朋友生日聚餐,喝了五六瓶啤酒。驾车回家途中,在酒精刺激下,他猛踩油门以130公里时速狂奔。撞车后,他慌了,不顾现场目击者阻拦,疯狂驾车逃离现场。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获悉,张某因涉嫌醉酒驾车被控制,正在接受调查。

  重庆晚报记者 王明 通讯员 王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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