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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欲出让大熊猫馆冠名权 需顾及游客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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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07: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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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昨日武汉动物园透露,动物园内的大熊猫馆将寻找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其冠名,这意味着大熊猫馆日后将加上商业前缀。动物园方面表示,若大熊猫馆冠名效果好,将来孔雀园、鳄鱼池、大象馆等都会考虑以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来冠名。

    园方:起步10万出让冠名权

  园方介绍,大熊猫馆目前的两位主人是来自四川的“希望”和“伟伟”,它们自汶川大地震后来汉,四年来在各方支持下生活无忧。

  目前,希望和伟伟每年要花费150万元,这笔开销园方能够承受,出让冠名权是为了让更多企业来爱护大熊猫。

  园方进一步解释,这是武汉动物园首次为动物场馆寻找冠名企业。冠名权出让的底价为10万元,这笔钱将用于改善熊猫饲养条件,比如购买同步传输设备,熊猫一旦生病,可直接将画面传输给雅安熊猫基地。而冠名权也并非价高者得,冠名企业需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

  读者:去动物园不是为了看广告

  动物园方面一再强调冠名权出让是为了公益,是企业表达爱心的一种方式,同时并不避讳企业会得到的好处。园方负责人表示,希望和伟伟每年能吸引150万人次参观,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容小视。

  然而动物园的行为引起争论。记者随机询问了20位市民,其中4位表示支持,2位持中立态度,而大半网友认为“商业无孔不入,去看动物却要被迫接受过多的广告信息,会反感”。

  读者张小姐不满地称,“不难想象,冠名权如果发展下去,将来动物园会不会满眼都是‘可口可乐熊猫馆’、‘大众汽车孔雀馆’,去动物园是看动物还是看广告?若是大熊猫、孔雀、鳄鱼都由企业出资养着了,动物园的门票还收吗?”

  学者:冠名需给公众带来实惠

  动物场馆冠名是否不妥?专家看来,在市场经济下,这一举动并不需要过多指责,而是要促使企业与公众利益实现双赢。

  学者严辉文称,企业冠名的行为只要对公益没有损害,就无可厚非。给熊猫馆冠名需要建立在双赢基础上,既不损害市民利益,也不损害企业利益。市民对企业冠名行为的反感,是因为冠名权的出让并没有增加公民权益,如果园区广告满天飞,门票该涨就涨,这就失去了冠名意义。

  湖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冯桂林也表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公益做贡献并无不妥,但冠名不应庸俗化,以动物场馆冠名为例,就要充分顾及游客的观赏感受。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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